2026安徽農商行校園招聘法律知識考點練習(18)
西周商品經濟發(fā)展促進了民事契約關系的發(fā)展?!吨芏Y》載:“聽買賣以質劑”。漢代學者鄭玄解讀西周買賣契約形式:“大市謂人民、牛馬之屬,用長券;小市為兵器、珍異之物,用短券。”對此,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?
A.長券為“質”,短券為“劑”
B.“質”由買賣雙方自制,“劑”由官府制作
C.契約達成后,交“質人”專門管理
D.買賣契約也可采用“傅別”形式
答案:A
解析:西周的契約制度共有兩類,一是買賣契約,稱為質劑,其中質是指買賣奴隸、牛馬所使用的較長的契約,劑是指買賣兵器、珠寶等小件物品所使用的較短的契約。質劑由官府制作,由專人管理(質人)。據(jù)此,A選項正確。B選項錯誤,質劑均由官府制作,買賣雙方無權自制。簽訂以后的契約,由雙方當事人各執(zhí)一半,自行保管,故C選項錯誤。D選項錯誤,買賣契約使用質劑,傅別屬于借貸契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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